此外,魯胡特深信政府會在國際仲裁法庭戰勝自由港公司,因為我國政府制定的法律和條款的法律地位遠遠高于自由港公司與我國政府簽署的工作合同(Kotrak Karya – KK)。魯胡特也強調,已經歷過五十年了,我國政府必須擁有更多的話語權,成為真正的主人翁,不可以再由外國公司決定一切。因此,自由港公司必須釋出51%股權給我國。
自由港麥克莫蘭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理查.阿德克森(Richard C Adkerson)周一(2月20日)在雅加達費爾蒙特酒店的記者會上明確表示不會接受采礦營業執照,他們不會放棄工作合同。因此,他說,其公司與印尼政府從2月18日開始算起還有120天的時間尋求雙贏的解決方案。但如果無法達成共識,自由港將通過國際仲裁解決糾紛。